加入收藏夹

健康搜索

资讯首页
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育儿频道 > 分娩期 > 分娩常识 > 正文

剖腹产的饮食禁忌
http://baby.120ws.com/2007-10-11 11:27:11  来源:健康时报    评论0
剖腹产术前不宜滥用高级滋补品。如高丽参、洋参,以及鱿鱼等食品。因为参类具有强心、兴奋作用,鱿鱼体内含有丰富的有机酸物质――epa,它能抑制血小板凝集,不利于术后止血与创口愈合。

  剖腹产术后6小时内禁食。剖腹手术,由于肠管受刺激而使肠道功能受刺激,肠蠕动减慢,肠腔内有积气,易造成术后的腹胀感。6小时后宜服用一些排气类食物(如萝卜汤等),以增强肠蠕动,促进排气,减少腹胀,并使大小便通畅。易发酵产气多的食物,如糖类、黄豆、豆浆、淀粉等,产妇也要少吃或不吃,以防腹胀。

  当产妇排气后,饮食可由流质改为半流质,食物宜富有营养且易消化。如蛋汤、烂粥、面条等,然后依产妇体质,饮食再逐渐恢复到正常。术后不久的产妇,应禁止过早食鸡汤、鲫鱼汤等油腻肉类汤和催乳食物,可在术后7~10天再食用。

发表评论
网友昵称: 匿名发表
发表评论:      
验 证 码:  
google广告
推荐频道
两性
整形
女人
男人
设为首页联系我们免责声明服务条款友情链接广告服务
Copyright@2007 120ws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120健康卫士
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_请速与我们联系
《120卫士网》网站信息仅供参考,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,就医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